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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管理经营的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陷入舆论漩涡。该公园自1999年由民营企业家黄淦波个人投资建设以来,历经25年风雨,却在发展过程中遭遇重重困境,如今更是面临“国家级自然保护地”资质拟被撤销的危机,公园方为此向相关单位进行举报,请求公正处理。
辉煌成就:民营样板与生态典范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于2005年12月23日获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准设立,经营面积约657.18公顷,经营期限至2049年11月30日,是国内首家由民营企业申报、管理和经营的国家森林公园。多年来,公园在法定代表人黄淦波的带领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公园森林覆盖率超92%,拥有近千种野生植物和300多种野生动物,形成了东莞最大最完整的原始次生林,是名副其实的天然氧吧。其国内首家古树博物馆中,数千年树龄的古树极具研究价值。公园方还不断加大投资进行森林管护等项目,荣获“广东省森林生态旅游示范基地”“联合国国际生态安全旅游示范基地”、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等称号,为国家和地方赢得了荣誉。此外,公园通过生态保护和文化旅游发展,向政府纳税超亿元,激活了地方经济。2007年,原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发文肯定其为民营资本进入森林公园行业的样板;2019年至2023年,《人民政协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及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等也纷纷称赞其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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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危机:程序违法与政策相悖
然而,2024年10月1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通过官网公示,拟撤销该公园的国家自然保护地资质,但相关信息资料尚未公开。公园方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认为拟撤销理由不成立,请求保留,但至今未收到答复。据《羊城晚报》报道,当地林业部门称拟撤销原因是历史遗留、边界不清等问题,公园方认为这是欺骗性解释。
经专家论证,公示撤销该公园自然保护地的行政行为存在诸多程序违法,如公示程序不明、依据不清、未征求当事人意见、公示期不符合规定等;实体方面也严重违法,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及一批国务院行政法规规定。同时,这一行为还与民营经济营造良好环境、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精神相悖。
多重困境:地方纷争与权益受损
除了资质撤销危机,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在经营过程中还面临着来自地方部门的一系列问题。
规划撤销失实。2021年11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林业局发布的《广东省自然保护地规划(2021-2035年)》撤销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的认定,公园方认为这是当地争夺经营权未逞的报复行为,该认定严重失实、显失公平。
经营权争夺违法。自2006年起,当地多次试图变更公园经营方式、收回经营权,其行为被国家林业局确认违法,相关诉讼也被法院判决败诉,但公园经营者仍遭到行政权力下的打击报复。此外,当地林业部门以“四界不清”为由阻碍公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导致修编延期7年无法完成。
林权证发放违规。当地有关部门在黄淦波承包林地期间为樟木头镇石新村委会及石新社区居民委员会颁发林权证,剥夺了公园实际管理者观音山公司、黄淦波应享有的森林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及林地使用权。同时,换证时擅自改变林种和树种性质,掩盖毁林犯罪事实。
补贴克扣挪用。20多年来,公园自筹资金进行森林保护,但当地有关部门未给予财政补贴及扶持,市政府农村集体非经济林生态补贴政策也未落实,涉嫌克扣、挪用国家政策性补贴款项。
毁林事件频发。公园内多次发生不法分子毁林事件,如毁林1000多亩种植果树、违规建设豪华坟墓和别墅等,但行政执法受石新社区利益因素影响,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毁林事件屡禁不止。此外,西气东输二线广深支线、从莞高速等项目违法穿越公园核心景区,大面积毁林;供电公司多次毁林施工,架设高压线铁塔,不仅破坏森林资源,还威胁游客生命安全;公园还遭遇电力部门“卡脖子”25年,80%服务区域无市政电力供应;门票价格申请市场调节价被“卡壳”20年。
面对诸多困境,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提出多项诉求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严惩违法行为,确保政策落实,恢复森林生态,保障游客安全,解决电力供应问题,推动门票价格合理调整,维护公园合法权益。目前,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正等待相关部门的公正处理,其未来发展走向备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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